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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声学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3

中国声学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学会理事会、会员单位、地方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的规定和要求,中国声学学会现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及工作目标

我学会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选单位及名额

(一)凡是我学会有条件的所属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学会理事会,都有资格推选院士候选人。在推选中均应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声学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不得违反推选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单位,暂不开展这项工作。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处理。

(四)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5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纸质件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纸质件2份。

(6)U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报送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

2. 材料请报送至中国声学学会办公室,报送地点和邮寄地址附后。2021年1月31日前,可先提交被推荐人推荐书、候选人提名书(请在上述指定网址下载)以及同行专家评议表(三名专家以上)电子材料。所有完整候选人材料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送至中国声学学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平

联系电话:010-82547904

邮    箱:asc@mail.ioa.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四路21号,中国声学学会

邮    编:100190

 

 

 


中国声学学会组织推选2021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pdf

同行专家评议表.docx

 

中国声学学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