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声学学会官方网站!
010-82547909/10 asc@mail.ioa.ac.cn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大猷楼

会员注册 | 会员登录

搜索

首页- 通知公告

中国声学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8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中国声学学会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声学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推选条件

1.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

2. 一般提名候选项目须获得过本学会/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科普类项目不受此限制)。

3. 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应为中国声学学会在册会员。

4.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 年12 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 年(2020年12 月31日前)。

5.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6.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推选工作及推选材料要求

1. 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提名的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2. 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571.html)下载。

3. 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凭“推荐码”于2023年12月21日18:00前在线提交,“推荐码”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取。材料中不得出现涉密内容,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拟提名项目(人选)产生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同时按《通知》要求在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会秘书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四、提名材料

1. 提名书。其中纸质版提名书2套,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和附件,封面和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封面、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2. 承诺书1份。需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中国科协作为唯一提名渠道,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

3. 提名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由提名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平  刘臻

电    话:(010)82547904

电子邮件:asc@mail.ioa.ac.cn

报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

 

中国声学学会

2023年12月18日